在教育子女方面,家长别“甩锅”

2021-03-13 14:15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579

“我在高中教书40多年了。在我看来,幼儿园孩子养成整理东西的习惯远比早读重要;孩子多读书远比做阅读理解题重要”,3月7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举行的第二届“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委员唐江鹏说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西山高级中学校长,给年轻家长们提出了真挚的建议,引起热议。


“课外机构过度制造教育竞争焦虑!”建议发展未成年人手机,“彻底取消小学生作业”从学校教育到家庭教育,儿童教育再次成为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


1月20日,酝酿了3年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提交审议,标志着巩固家庭教育责任、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立法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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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敏静表示,《家庭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在于明确了家长的责任。他认为,家庭教育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但首先是家长的责任。


“家庭教育不仅是家务事,更是关乎公众利益的大事。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金城通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岩告诉记者。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年龄越来越小,留守儿童、单亲子女、重组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2020年6月,最高检察院发布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数比2019年同期增长5.12%。检察机关代表方燕说:“有的家长强调知识教育、道德教育、健康和心理健康,有的孩子放纵过度。爱导致自私的自我,或由于缺乏家庭教育而导致“野蛮的成长”


“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应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个整体,家庭教育是其他教育的基础”,方焰代表认为,草案没有明确家庭教育的地位。因此,她建议,家庭教育立法应首先明确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


此外,方岩代表还建议,国家财政要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和残疾人弱势群体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投入。”对于农村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家庭教育问题,草案第二十七条应当保证他们继续接受财政补助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并有专门规定给予特殊照顾。”同样关注草案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常委提交了《关于以建设道德高地为目标推进家庭教育法实施的议案》。他认为,作为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有待提高。”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依法设立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但目前市场化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存在诸多乱象,主要集中在注册、教师资格、课程设置等方面,严重制约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有效性。”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湖南省委副主席、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俊武,认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坚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


“制定和实施家庭教育法,可以促进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促进家庭作风建设,提高家庭文明水平,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杨俊武认为,家庭教育一直属于私事领域。国家或政府在干预公共权力时,应明确合理的范围和界限。还要尊重、引导和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每个家庭在家庭教育中的特殊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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