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机关依法以受贿罪对马明提起公诉
2021-01-12 16:18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2381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明,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管辖范围内审查起诉。近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马明享有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马明,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明勇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为委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产。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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